吳添泉:歡迎高庭確認 沙巴享40%淨稅收權益

(亞庇17日訊)沙巴中華大會堂總會長丹斯裡吳添泉對亞庇高等法庭今天確認,沙巴享有40%淨稅收憲法權益表示歡迎,形容這是一項標桿性裁決,並希望聯邦尊重、不上訴並給予兌現。

他說,隨著高庭的裁決,希望聯邦與沙州政府能夠進一步確認在過去半世紀以來,沙州應獲得的40%淨稅收缺陷,並予追回。

也是沙閩福聯會總會長的吳添泉今天通過文告,對亞庇高庭諭令聯邦政府須在90天內與沙巴州政府展開新一輪審查,並在180天內達成協議,以落實聯邦憲法第112C及112D條所保障的「40%淨稅收」數額,表示尊重和歡迎。

他認同,高庭法官拿督瑟莉絲丁娜在宣判時判決,聯邦政府在過去近50年未能依據憲法規定,支付沙巴40%淨稅收的行為屬違法,且超越憲法賦予政府權限的聲明,並希望聯邦在這方面能夠給予應有補償。

吳添泉說,儘管近年來聯邦和東馬兩州(邦)政府通過成立的1963年建國契約行動理事會,展開多項技術研究和檢討,並達致一些項目的下放權力或恢復東馬自主權,但有關淨稅收方面,仍然是最重要和迄今尚未達致協議或兌現的項目!

他說,40%淨稅收是沙巴在1963年建國契約和聯邦憲法所確立的核心保障項目,旨在確保沙巴與砂拉越共組馬來西亞聯邦之後,所享和應有的稅收分配。

「對東馬或沙巴人民而言,聯邦每年通過財政預算案宣佈的特別撥款,應屬於有別予40%淨稅收以外的『紅利撥款』,不應與40%淨稅收混為一談。」

吳添泉也對沙巴律師協會把此課題帶上法庭的作法表示讚賞。該會是在2022年6月入稟法庭尋求司法審核,尋求法庭宣判聯邦政府多年沒有支付沙巴40%淨稅收,以及未能在1974年起每5年審查數額屬違憲行為。

他說,高庭的裁決,恢復和強調了聯邦憲法第112D條文及1963年建國契約(MA63)所達致的協議和原則,也闡明瞭聯邦政府必須兌現和履行這項具法律約束的協議。

「它也將成為沙巴和聯邦在稅收資源方面,恢復更公平合理的分配,達致雙贏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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