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收局拟对社团剩馀筹款征税 吴添泉促政府酌情处理勿冲击华团运作

 

(新山20日讯)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揭露,内陆税收局拟对社团举办活动后剩馀的筹款款项征收所得税,相关新措施将对华团运作带来巨大冲击,他呼吁政府或财政部关注此事,酌情宽松处理。

 

他指出,根据属会与会计师提供的资讯,税收局自数月前起,已针对包括华团在内的非营利社团组织,在捐款收入项目上,开始执行新的定义与税务规定。举例来说,一个地区华团若为主办文化节而筹得100万令吉,最终活动开销为70万令吉,剩下的30万令吉将被视为应课税收入,须向税收局缴税。

 

吴添泉昨晚出席40届全国华人文化节大汇演地南站欢迎晚宴上,致词时,如是揭露。他认为,许多华团属非营利组织,平时举办活动常面对资金短缺,被迫对外筹款;如今若连剩馀善款也要课税,将进一步打击华团的生存与发展。加上既然捐款人已缴税,政府其实不必双重课税。

 

活动开销常难精准预测,很多团体为应付突发费用,往往会多筹一些资金,是出于有备无患的考量,此做法是正常且可以被理解的。他坦言,虽然部分情况下可向财政部申请免税,但现实是当局未必受理或批准所有申请,而这也非每个团体有能力办理的程序。

 

因此,他呼吁政府与财政部高度关注此事,指示内陆税收局从宽处理,尤其是允许社团将剩馀款项豁免所得税,用于日后活动或日常维护开支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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